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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12-23 16:29   

  主页(万博娱乐)主页网络广告进行广告和宣传的对象应该针对企业的目标人群,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专业产品,都有着特定的消费人群,进行广告宣传时,应该优先注意把广告投放到目标人群中去,特别是中小企业,其生产的产品一般都比较的单一,市场的目标也比较的固定,有着细分的区域市场和消费客户,而且中小企业财力较弱,能拿出来的宣传费用比较有限,因此进行网络广告的宣传必须注意对象,要保证网络广告投放的载体、内容、网站尽可能的精确地呈现在客户面前。

  企业再利用网络进行广告宣传时,会制定一定的网络营销策略,所谓网络营销策略,就是企业根据自身的宣传目标,选择合适的网络营销方法,而网络广告作为企业网络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与其互相的配合,并服务于网络营销策略,如果网络广告的内容和形式脱离了公司整体的营销策略,那么即使宣传效果再好,在战略上来说,也是失败的,例如某白酒品牌进行宣传时,其产品定位比较的高端,制定的网络营销策略就是围绕打造中国高端白酒品牌,但是网络广告却在内容上宣传超值和活力,那么这一网络广告无论采用什么形式,在那些大网站上进行宣传,对企业来讲,都是没有用处的,因为它本身已经与企业的网络营销策略不一致,模糊了宣传的主旨。

  虽然网络广告的费用相较于传统的媒体来讲较为低廉,但对中小企业来说,也是一笔负担,网络广告宣传时要注意选择性价比最优的形式,从而降低网络营销的费用,如果广告宣传时不注意进行仔细的考察,贸然选择不合理的广告形式,会带来巨大的花费,且效果不一定好,如某一中小企业主要生产当地盛产的传统点心,在进行网络宣传时,就应该注意,因为市场有限,主要局限于当地,投放广告的网站不必是大型的门户网站,可以选择本地的论坛或者是地方网站,这样费用较低,还可以进一步的细分,选择民生饮食类的网站,进行,防止因为四面出击,没有针对性而导致广告花费过大。

  网络广告是网络营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网络营销的主要方式,可以说,做好了网络广告宣传,企业的网络营销就成功了一半,因此根据企业的营销策略,策划出有效地网络广告宣传十分重要。

  我们都知道,良好的广告内容是广告成功的一般,网络广告虽然是是一种新型的广告形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不需要良好的广告内容,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网络广告的门槛也不断的降低,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拥抱互联网广告,但是效果却不一定好,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忽视了广告内容的建设,仅仅是简单的几行字,没有新颖生动的内容,再加上中小企业的网络广告财力有限,不能占据黄金位置,很容易就会淹没在互联网广告的大海里面,要想杀出重围,还需要在广告内容和形式上下功夫,如现在十分流行的软文广告,把一些观众乐意了解的知识同企业的产品相结合,让人们在浏览文章的同时,渐渐接受了广告的内容。

  网络广告要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除了要有高质量的内容外,还需要有丰富的广告形式,可供企业选择的网络广告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旗帜型广告、按钮型广告、插播式广告、关键字广告、声音广告、全流量广告等等,在广告大爆炸的今天,每天人们眼前都会浮动着形形的广告,如果广告的形式平凡无奇,已经很难再去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了,为此企业应该丰富网络广告的形式,才能增加人们的注意力。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上面的网站众多,企业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必须注意广告平台的选择,企业必须对可能的广告平台加以分析,选择适合企业形象和产品特征,并能到达目标消费群体的广告平台,在效率和效果两方面取得成功,为此,企业可以根据网页内容与产品的相关度选择平台,根据自家产品的属性,选择与产品类似的网站,例如厂家进行新款手机的宣传时,可以重点选择科技资讯类的网站进行广告投放,在宣传运动服饰时,要注意选择体育新闻的网页,这样投放的广告针对性较强,可以为企业提高广告的命中率,提高宣传效果。

  2006年1月第十七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我国的上网用户总人数为11100万人,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8.1%,是1997年10月第一次调查结果62万上网用户人数的179倍。我国互联网用户的快速增加,为网络广告提供了庞大的用户群体。

  面对如此之大的用户群体,使网络广告有了以与其他媒体广告抗衡的基本力量。但是,传统的电视广告、电台广告、报刊杂志广告、户外广告等形式,由于使用时间长,制作技术成熟,仍然严重压抑着网络广告的成长。网络广告要在广告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必须从策略入手,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

  所谓网络广告定位,是指网络广告宣传主题定位,就是确定诉求的重点,或者说是确定商品的卖点,企业的自我推销点。如果说网络广告创意与表现解决的是“怎么说”的问题,那么网络广告定位解决的则是“说什么”的问题。

  对绝大多数网络广告作品来说,宣传的根本目的是劝说目标公众购买网络广告主的产品、劳务或提高网络广告主的知名度。用什么理由来说服呢?独特的理由,即不同于同类产品、同类服务、同类企业的理由。越独特,越不同于他人,说服效果越好。这种独特性,就是网络广告诉求的重点,也就是网络广告宣传的主题所在。

  就其实质而言,网络广告定位也就是网络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劳务、企业形象的市场定位,就是在消费者心目中为网络广告主的产品、劳务或企业形象确定一个位置,一个独特的、不同于他人的位置。产品、劳务、企业的市场位置确定了,网络广告宣传的主题、特殊理由也就确定了。

  常用的网络广告定位策略主要有抢先定位、比附定位、空隙定位、品牌形象定位、企业形象定位、文化定位等。

  抢先定位:人的意识有先入为主的特点,抢先占领消费者的心理位置。是很多网络广告常用的策略。特别是一些新产品,为了吸引注意力,往往采用这种策略。

  品牌形象定位:根据用户的偏好,创立品牌,一旦被接受,则产生的品牌效应会使用户的购买只是一种纯粹的追求品牌。很多产品为树立一个新的、高档次的品牌,经常使用这种策略。

  企业形象定位:注重宣传企业的文化、企业的特点、企业的价值观等等。创造一个好的企业形象,消费者对该企业的产品也会产生一种信任感。

  网络广告文化定位:各个国家、各个地区的文化是有很大差别的,而网络广告也是以文化为基础的。在内容上、形式上、表达方式乃至颜色搭配等,都应该注重该用户群体的文化背景,好的广告是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不可能一个广告人人都喜欢,而是应该针对某个用户群体。在文化上能被接受,其宣传才有发挥的余地。

  利用市场划分可以找到并描述自己的目标市场,确定针对目标市场的最佳营销策略。

  按照经济地位划分。我国上网用户收入比例情况:高收入网民(4000元每月以上为6.9%)占少数,中等收入占多数,形成一个橄榄球型的收入结构。网络广告的重点应当是中等收入的阶层。

  按人群素质划分。我国网上用户素质情况:网上用户一半以上具有大专和本科水平。网络广告有关的语言,画面应当主要照顾这一阶层的人群。

  按购买量划分:购买量的大小是测定消费者群体的一个重要指标,单个用户的购买量一般比较小,而且需求多样。而企业消费者则以整个企业为单位,购买量大,并且购买商品的种类较为集中。因此,根据购买量的不同,划分出不同的用户群体,网络广告在商品的促销对象上应有所选择。

  按年龄划分:我国上网用户主要集中在中青年阶段,这个年龄阶段的用户成长在科学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他们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更容易接受网络广告这种新媒体广告形式。根据各个年龄的细分,可以制定出相应的广告策略。例如,电脑游戏市场针对18岁~24岁阶段比对41岁~50岁阶段更有效。

  按职业划分:我国上网用户多数为在校学生,他们构成了网络用户的主要群体,其次是教师和机关党政工作人员等,有固定收入网络用户占55.3%,可以看出有支付能力的用户人群占大多数。针对不同职业定制不同的广告策略非常重要,因为他们所关注的商品类型有所不同。

  性别划分:目前我国上网用户男性占58.8%,女性占41.2%。我国上网用户性别相较持平,在制定网络广告策略时,突出性别特征,有针对性地投放,有的放矢。例如护肤品、化妆品的主要市场是女性,因此,该类产品的广告就应该针对女性;而剃须刀的市场则以男性为主,相应的广告内容更应该以男性为主。

  如何分配网络广告资金,或者说网络广告的投资重点应该放在什么样的市场,是网络广告市场策略的重点内容。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确定网络广告投资额和根据产品市场销售指数确定网络广告投资额都是有效的方法。

  网络广告促销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商品网络广告,直接给消费者以馈赠,实质上是一种奖励购买的策略;另一种是间接促销,就是通过各种公共关系网络建立起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的社会声誉,从而起到促销的作用。

  消费者在购买过程的不同阶段中,有着不同的心理特征,心里策略就是指瞄准消费者购买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心里特征,进行网络广告宣传,从而引导消费者认知产品直到实现购买。网络广告心理策略AIDAS,

  消费者购买心理阶段:认知阶段(知觉、了解)——>

  感情阶段(兴趣、偏爱)——>

  欲求阶段(确信、购买)。把握消费者购买心理对广告的有效投放非常重要,广告内容是否能吸引消费者注意,是否能让消费者产生购买的兴趣,都是促成购买行为的重要前提。而消费后的满意程度不仅能留住老用户,还能通过口口相传,发展更多新用户。

  时限策略:是指在一次网络广告战役中,确定网络广告宣传时间长短以及热合使用既定网络广告时限的策略。

  我国网民上网时间波动较大,抓住波峰时段施以广告宣传,比不分时段进行宣传效果更好,有效的广告投放时段,为广告主带来的效益越高。例如,晚上21点是上网高峰时间,为60.9%,这个时段的广告效应就如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前五分钟的广告一样,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导向策略是指网络广告作品诱导公众接受网络广告信息的方式。导向策略又可分为利益导向策略、情感导向策略、观念导向策略、生活导向策略、权威导向策略和名人导向策略。

  转贴于 利益导向策略:就是抓住消费者注重自身利益的心理特点,注重宣传网络广告产品能给他带来的好处。

  情感导向策略:网络广告宣传侧重调动消费者的某种情绪,以实现网络广告目的。

  观念导向策略:侧重宣传一种新的消费观念、生活观念,可以扩展消费者的视野,开拓其需求领域,为新产品创造市场。

  权威导向策略:借权威人物、机构、事件的影响,来提高企业或产品知名度和可信度。

  表现策略有很多种形式,其中以写实、实证、对比、衬托、夸张、渲染、悬念、娱乐、幽默、象征和定格较为常见。

  写实:就是直接叙述和说明网络广告得内容。例如可以使用文字、图片或者视频,对产品的功能、使用方法等进行展示说明。

  实证:实地展现产品性能、品质的手法。很多厂家采用实地展示的方法,让消费者能够“眼见为实”,亲眼看到产品的性能。例如超市中,经常有各种家用电器的现场使用,可以让消费者实地见证。

  对比:通过产品的对比,更能显出优越性。新老产品的对比,不同品牌间的对比,目的是让消费者看到产品的优越性。例如牙膏广告,广告词会告诉消费者,使用一般的牙膏,并不能完全保护牙齿,因为一般的牙膏不含某种物质,而本产品则含有这种能彻底清楚污垢又能保护牙齿的物质。

  娱乐:客户参与到娱乐中,更能体现产品性能。一般是把广告内容编辑成游戏或者文艺形式。

  象征:用消费者比较熟悉的某些事物的性能特征来象征网络广告产品的某些性能。

  定格:在一定的时间里,某些产品或者企业形象网络广告的诉求。重点、网络广告词、画面、色彩、布局等保持不变。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广告在整个广告业的比重越来越大,受到了更多广告主和消费者的关注。网络广告设计的要有开阔的设计思路,要有符合网络实际环境的设计策略,要有突出的主题,让人在网络大量信息的环境下能够很快地领悟到网络广告的内涵;文字和图形的创意要新颖,令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要表达准确的信息,辅以合理的画面布局,相互协调的图像和色彩;还要采用先进的制作技术。想要有良好的宣传效果,网络广告的导向方式是重要的环节。网络广告的导向方式,是指网络广告作品引导受众接受网络广告信息的方式。是将对目标受众的心理研究、网络广告定位、网络广告设计与制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是网络广告定位策略、心理策略的综合体现。在设计网络广告时,需要注意以下这些基本要求。

  网络广告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具体的宣传目标,如果这个目标模糊不明晰,就无顺利地进行后续的设计工作。比如设计目标是希望提高产品销量,这就不是一个明确的设计目标,因为所有的广告都希望产品大卖。比如一个网络广告的设计目标是宣传一个护肤品用后能使用户的皮肤连续八小时保湿,这样就是一个简洁而明确的设计目标。这样明确而具体的设计目标能够让设计者理清思维,让消费者易于接受理解,也可以便于市场营销人员的整体宣传。

  现代网络的信息量非常大,往往一个知名网站首页上有大量的广告,想要在众多的网络广告中脱颖而出,吸引大众的视线,就要塑造品牌的个性化印象。比如,同样是无臭无味的矿泉水饮料,有的品牌就营造出更加自然纯净的概念,从而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像人的个性化一样,品牌的个性化是宣传的灵魂所在。

  认真全面而细致的调查是一切设计的前提和基础。广告的创意不是靠想出来的,而是在调查的基础上得到的正确的思路。只有全面地调查,才能知道消费者心中真正的需求,市场的需要,产品有哪些优势和哪些不足,才能确定宣传的点,为后面的设计打基础。

  网络广告在网页这样信息量大的环境下,一定要让表现的内容简洁直接,一目了然,如果在狭小的空间表现过多的内容,反而会看起来凌乱,淹没了重点。要在有限的空间里,表现最重要最有效的内容。

  宣传的内容不只在于说什么,更重要的是怎么说。通过市场调查寻找到正确的宣传策略不代表一定会成功,要有适合的生动的、戏剧化的语言才能更加吸引,提高点击率。很多时候用免费试用、有奖等字样也是网络广告中比较好的方法。

  根据基于全面调查得出的明确的设计目标,将对目标受众的心理研究、网络广告定位、网络广告设计与制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引导受众接受网络广告的信息。

  消费者在购物时,都是注重自身利益的,产品或者是服务是否物有所值,它能带给消费者哪些好处,是不是能够满足消费者的某些需求,这都是他们在产生购买时会考虑到的事。利益导向要基于网络广告的不同定位,根据消费者的不同需要进行不同的宣传。

  购物网站以母亲节为宣传背景,让大家“常回家看看”,为妈妈选购礼物,与女性长辈相关的产品热卖。这种孝敬父母的宣传着眼点易于接受,也对社会整体的精神导向起到积极的作用。

  现代社会科技日益进步,产品的新材料新科技日新月异,很多时候网络广告的宣传只是宣传一种新的观念,引领新的潮流。比如iPhone6P的广告语“Biggerthanbigger”,大不只是代表科技水平,是开启大屏iphone的新时代,给与大家一个新的视野,新的感受。

  网络广告不一定是炫酷的,很多生活化的网络广告反而会给人带来亲切的感觉,让人觉得熟悉、日常,具有一种轻松的气氛。比如南方黑芝麻糊的广告,让人回想起小时候吃的浓香的芝麻糊,没有突出多么先进的技术,只是勾起人淡淡的回忆。

  5、名人效应的导向方式奥运冠军喝的牛奶想必是健康营养的典范,名人效应不可忽视。受众看到女明星为保养品做宣传,觉得使用了该种产品便会有水当当的皮肤;用了明星同款包包,就会引领时尚潮流;用电影明星做广告的笔记本电脑,连玩游戏也会具娱乐性;因为人们相信,名人的选择是高级的、可信赖的、时尚的。以明星效应来为产品做宣传是一种重要的网络广告导向方式。

  6、相信权威的导向方式奥运会制定乳产品、世博会制定笔记本电脑……借助公众了解的大事件、大机构或是专业领域的权威人士,会更加能够得到大众的信任与支持。

  7、逆向思维的导向方式如果所有的网络广告都盛赞自己的产品,未免显得浮夸,有时候反其道而行之也许会得到出乎意料的效果,坦率地说出自己的缺点,以短衬长,这些不足恰恰可以说明产品的优良,这会让消费者觉得诚实可信,从而得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网络广告的设计与制作首先要达到设计的基本要求,基于全面细致的调查从而得到准确的宣传目标。在表现的时候注意化简去繁,以突出主题,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网络广告的导向方式,是将对目标受众的心理研究、网络广告定位、网络广告设计与制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引导受众接受网络广告的信息,是网络广告定位策略、心理策略的综合体现。

  [1]赵明良.广告学专业的网络广告设计教学[J].新课程研究.2011(08).

  网络广告是以网络媒介作为传播手段的广告,即以网络技术手段和媒介和传播品牌、商品、服务、劳务等经营服务信息和广告主形象的广告。这种广告的兴起,由于载体的特殊性,虚假信息、恶性竞争、强行等违法行为大量产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广告内容虚假,欺骗消费者。在网络广告中,虚假宣传是广告者常用的手段。网络广告的者利用网络,对自己宣传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这种违法行为不仅比例大而且影响坏,这种宣传为了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经常夸大其词,引人误解,欺诈消费者。如,浙江新昌县一家企业在网站上虚假广告,称“苦丁茶”有防癌、抗癌的功效。一些网络广告经营公司为了谋求利益,广告的内容大都以客户提供的资料为准。客户说一是一、说二是二,而广告必经的审核手续被扔在一边,致使夸大失实广告“满网飞”,误导了消费者。有的网站利用虚构的网络广告内容非法牟利或进行。如,上海市××招商办的两位工作人员在网上申请了一个顶级域名并自制网页,杜撰了一个所谓的“上海智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他们在网页上虚假广告,自称该公司是“本市最大的食品机械生产企业,是上海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产品多次获得市优、部优、部级新产品、部级星火产品、获上海市星火产品一等奖等奖项”。这些虚假的内容吸引了全国40多家企业。他们将有关信息再提供给上海其他企业,从中收取中介费。还有不少网络广告处处充满着“陷阱”,一些委托加工广告、养殖致富广告都曾经让一些经营者血本无归。

  2、广告内容违法。有的网站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把在常规媒体中不能的广告,比如烟草广告、性生活产品广告、盗版物品广告、色情广告、伪造文凭广告、快速致富广告、传销信息等都很容易地在网络上。

  3、广告经营中存在着不正当竞争行为。商家利用网络广告进行的不正当竞争,主要的表现形式有四种:①通过网络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的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冒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商品以及具有虚假表示的商品;②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③网络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④假冒网络域名。域名是网络应用于IP地址的符号体现,在网络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已成为区别各网络公司所提供的网站内容及服务的重要标志,具备了相当的经济价值,已逐渐形成一种具有类似商标的新的知识产权形式。由于我国对域名的保护法律不完善,少数违法商家采取恶意的强注域名或者模仿域名的手段,以混淆视听,从而造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甚至出现了假冒银行网站的行为。

  在网络广告活动中,作弊现象还很多。点击人次、浏览人次等资料可以控,甚至作假,比如可以开发一个程序提高来访的人次,或采取虚假的计数方式。

  凡此种种现象都严重制约着互联网广告这一新生事物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相对于传统媒体广告,虚假网络广告的传播范围和危害性更大。因为,在网上人人都可以广告,这种现状直接导致了虚假广告的大量产生,又加上目前尚没有专门对网络广告实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因此,网络广告经营处于自发无序的状态,导致了网络广告市场的混乱,以及广告内容的鱼目混珠,其真实性、合法性缺乏必要的保障。再者,目前我国上网的人员青少年占很大的比例,这些不良的广告内容会在潜移默化中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危害,这种情况不容小视。总之,随着网络广告市场的快速膨胀,网络广告的监管,已经具有很强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规范化和法制化是我国互联网广告发展的必由之路。

  广告与广告监管是辩证的统一体,网络广告飞速发展,必须强化广告监管,才能使网络广告健康、正常地运行。目前,网络广告监管呈滞后状态,网络广告监管的难点是造成网络广告监管滞后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网络广告监管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难点:

  1、界定网络广告难。网络传播的特点是网络广告形式的淡化和信息的泛广告化,这使广告与信息传播的界定不清,为广告监管带来困难。网民对具有明显强制特性的广告有较强的抵触情绪,所以许多商业宣传都努力淡化广告色彩,经常以“关于商品的新闻”形式出现,信息与广告间的界限越来越不清晰。网络广告监管要确定监管的范围,必须明确网络广告的内涵与分类。

  2、确定管辖难。从信息传播范围来讲,传统的媒体受国家、政治、经济、语言等因素制约,有较明显的地域性;而网络媒体可以穿越国界,覆盖全球。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违法广告的,受害者很可能涉及不同国家,甚至分布在全世界,如何认定其构成违法、如何定性、适用哪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怎样追究违法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其民事责任应该如何承担等问题,都让人无所适从。

  从信息传递的效果讲,以大众传播媒体为主的现有媒体受技术和渠道的限制,信息传播具有延时性;而网络信息却具有即时传播、即时的特点,而且互动,易于修改,因而一些者利用管理层发现之前的时间差虚假信息,随时更换,虽然往往周期很短,但已造成不好的影响。

  可见,网络广告的跨行政管辖区域传播和信息表现的迅捷,使现行的行政管辖制度无法实施。

  3、网络广告主体的虚拟性和内容的无限性使监管难度加大。与传统广告的媒介不同,在网络传播中,人们既看不到对方的样子,也听不到对方的声音,正如一句名言所说的“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因此,人们可以逃避为自己的语言、行为所承担的责任,网络传播的这种虚拟性是网络监督的一大障碍。传统媒体受版面、时段、印刷成本的限制,传递信息容量是有限的,监管也就相对容易一点;但是对于网络媒体,信息容量是无限发展的。据最新统计显示,目前在Internet上可检索的网页有8亿个左右,这些网页分布在约300万个服务器中,共包含了约15万亿比特数据信息和1.8亿幅图像,并且83%的站点含商业信息。如此巨大的信息量是现行的广告监管模式所无法监管的。

  4、网络广告的管理机关适应难。首先,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素质不适应。依照《广告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的监管机关。目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还普遍缺乏必要的网络知识。在浩如烟海的网络世界,网络广告隐藏在一个个的网址之后,如果不知道确切网址,难以迅速找到特定的网络广告,再加上网络广告的科技含量很高,其表现形式比传统广告多,这些因素都给广告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面对互联网,依靠我国目前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现有的管理体制和技术手段,实在是勉为其难;其次,管理装备不适应。目前,县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基层工商所的条件差,很多基层工商所还不具备上网条件,对商业网站的登记注册尚且处于摸索阶段,更谈不上对网络广告的监管。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业正以几何速度发展,对于网络上铺天盖地的网络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那么多的精力来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5、寻找法律依据难。目前我国没有针对网络广告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仍然沿用19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网络广告独有的特征使网络广告在实际运作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是《广告法》难以解决的,比如网络广告的地域范围问题,依照《广告法》规定,该法适用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广告活动”。所以,在国内设立的网站上向国内消费者广告,无疑应受《广告法》调整。但是,在国内设立的网站上向国外消费者广告,或在国外设立的网站上广告而国内消费者可以浏览到,这属不属于《广告法》的调整范围?如果属于的话,那又给管理提出了课题。再如,网络广告的形式问题。由于网络的特殊性,网络广告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哪些属于《广告法》的调整呢?很多企业建立了自己的网站,那么在企业网站上必不可少的是介绍自己企业的商品或服务,那么这种信息是广告吗?在BBS中的带有广告性质的信息属不属于广告?现行法规都没有明确的答案。

  对于网络广告这个全新的领域,如何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管呢?笔者认为,要打好这一无形市场的监管战,要用新的思路、新的方法、新的手段,要构建“明确立法、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具体来说,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明确立法。立法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应借鉴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尽快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网络广告中的违规操作行为。将网络广告纳入法律的控制范围内,使其逐步规范化和法制化,这是我国网络广告发展的必由之路。虽然目前对网络广告尚无成文的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约束,但我们可以从对运营商的监管和对消费者的维权入手,参照目前我国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如《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来实施网络广告监管。举个简单的例子,如《广告法》中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仅这一条就可以掐住运营商的“咽喉”。作为运营商,你的广告有“问题”,监管部门就有权立即取缔,若你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危害,就可以根据《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维权。同时,由国家工商总局起草的《网络广告法》经过半年的酝酿,第三稿已提交有关部门审批,近期可望正式出台,届时它又将成为网络广告的一道“大闸”。

  2、加强行政执法。明确网络广告监管机关的职能,赋予行政权力。(1)广告监管机关实施对网络广告的管理,首先要明确网络广告的范围。网络上信息量广而大,要对网络广告进行界定,区分广告信息与一般信息,将广告纳入整体广告市场管理范围;(2)建立适应网络经济发展需要的、符合当代科技水平的网络广告市场交易规范与规则,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3)建立对网络广告内容的审查制度,明确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的审查与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广告主远程登录的网络广告内容,要制定具体的规则,把好审查关;(4)提高网络广告监管机关人员的素质。要解决广告管理机关对网络广告不适应的问题,如管理人员对网络的知识和操作技术问题、监管设备问题、管理力量薄弱问题等。特别是网络广告监测的难度较大,因此应提高监管机关的设备配置。

  可喜的是,我国为规范网络公司的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互联网广告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道路,目前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针对互联网广告存在的问题,从规范互联网广告主体资格入手,在北京、上海、广东三地选择了一些知名度较高的网络公司,开展互联网广告经营登记试点工作,以探索互联网广告的有效监管方式,为制定互联网广告法规做准备。

  3、实施行业自律。要建立完善的网络广告监管的法律环境,就必须建立行业组织、发挥组织的作用,确立网络广告行业自律规则,强化行业自律,填补政府广告监管机关职能调整后留下的空白。实施行业自律可以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强化自我监督,切实认识到网络广告管理的重要性。(1)广告行业自律是避免网络广告纠纷的有效途径。网络广告协会能够要求参加协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学习有关网络广告的监管法规,增强法制观念,科学地运用竞争手段,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发生纠纷,网络广告协会可发挥协调功能;(2)广告行业自律是政府广告监管的重要补充,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广告行业自律是维护网络广告市场正常运行的两大力量。在WTO基本原则限制政府干预经济的条件下,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精简政府机构与人员的形势下,广告行业组织的作用势在必行;(3)广告行业自律是我国网络广告事业健康发展的保障。网络广告业要持续健康的发展,必须不断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素质,广告行业组织通过组织培训、交流、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达到自我净化的目的。同时,要在网络界全面推行广告业务员培训上岗制度和审查员制度。

  4、舆论监督。应重视舆论监督,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让网络广告的监管日渐深入人心。积极动员广大网民和消费者对网络广告实行监督,建立举报制度、监督制度、网上购物保护制度等,以规范网络广告市场秩序,促进网络经济的发展。

  5、群众参与。广为宣传、广开言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网络广告的监管中来。不法网络广告已经越来越多,铺天盖地,防不胜防,作为监管部门,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提高消费者对网络经营商和网络产品的鉴别能力,在网上购买产品时一定要看清该公司是否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其是否具有广告经营资格,其产品是否属于正规厂家生产而非“三无”产品等等;当消费者一旦因问题广告或虚假广告上当受骗时,鼓励他们一定要积极举报,消除他们即使举报了,工商部门也对“虚拟”的网络无可奈何,而暗自吃个“哑巴亏”的错误认识。作为网络受众、消费者不能仅寄希望于政府部门有所作为,也应该提高自身对网络广告的辨识能力,加强防范意识,让虚假广告没有市场。只要大家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相信再多的虚假广告也危害不到大家的利益。

  早在2005年岁末,土豆网的融资成功预示着网络视频的诞生,也预示着网络视频广告的开端。2006年岁末,Google用16.5亿并购了美国最大视频网站YouTube的消息传来,开始有人预言。互联网的下一次机会在于视频。这其中包括最为活跃的分享类网络视频,如我乐网、土豆网、青娱乐、Motile、BOBO网、优酷网、5show网等;还包括直播类网络视频,如光芒国际、PPLive、PPstream、UUsee、Pcast(猫眼电视)和腾讯QQLIVE等,以及无数叫不出名字的视频网站。据业内人士预测。到2008年宽带视频付费用户将达2000万,流媒体广告市场规模将达到100亿元人民币。

  市场研究机构eMarketer的分析数据显示。2005年。广告商用于在线年,广告投入有望增长到6.4亿美元,2010年将会出现历史性突破。这些不断攀升的广告数字“钱景”,显然是风险投资家疯狂追逐的“大蛋糕”。

  网络视频广告就是采用先进数码技术将传统的视频广告融入于网络中,构建企业可用于在线直播实景的网上视频展台。目前这种新的网络广告形式正在风靡全球,挑战传统网络广告,同时对电视、报刊等广告载体,成为一个信息技术新的亮点,也是IT盈利的一种新型模式。

  众所周知,传统广告媒体宣传和网络宣传有很大的区别。网络宣传目前主要盛行的是关键字搜索,网络的图片点击推广方式。而传统广告媒体对商家而言,图文、影像、内容形式多样也受到大型企业商家的青睐。如今网络高速发展。网络视频广告新的宣传方式也拥有电视媒体、报刊媒体、户外广告的宣传和视觉效果。把传统广告和网络广告形式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打破传统,聚众所长,从而打造了中国网络广告发展的神话。回到目前,网络已经作为人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使用最频繁的信息交流工具,越来越多的人使用互联网来工作、生活、甚至是医疗以及能源拓展等各个社会领域。所以相信互联网的发展必将带来广告视频营销价值观念的革新。

  广告效果好。广告成本低成为了目前网络视频广告最大的特点。网络视频广告形式的出现。网络广告变得多样,图、文、声、视并茂,从而激发了网络广告的影响力、感染力和诱惑力。可以达到改变或强化用户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的目的。网络视频广告形式对品牌印象的形成有重要的影响,尤其在广告认知和信息传递上效果更明显。网络在线视频将成为网络广告的主要趋势,专业网络广告服务商DoubleChck和众多知名人士认为在线视频对品牌营销效果影响非常巨大。

  2007年中国互联网产业报告显示,从广告,媒介角度统计,单2006年博客视频分享所到达的受众规模达到7600万人,网络视频点播,直播服务达到9800万人。各种网络视频内容和网络服务商,视频用户。视频应用,相关投资等诸多方面呈现前所未有的功能。网络电视等技术应用也不断出现。投资人,传统影视内容制作商,电视台,传统广告对网络视频的关注,这些迹象让我们看到中国网络视频广告的发展前景。

  “经济、高效、便利、集中、口碑”。广告主不断寻找着新经济时代的“灵丹妙药”。正所谓“无心插柳柳成荫”,2006年下半年热映影片《疯狂的石头》。凭借黑色幽默式的电影叙事风格和超现实主义的表现方式自发行以来,就连连取得上映佳绩,票房收入一再突破国产影片新高,仅一个月的时间就收到上千万元的票房收入。然而。与此同时,非正规发行渠道流入市场的影碟也不可避免地成为广告投资商无法承受之痛,面对着广告投资资源的白白流失,各影片发行公司和广告投资商都不甘坐以待毙。于是,新型的、基于互联网营销的影视媒体广告模式呼之欲出。

  目前网络视频广告多采取自动播放的模式,具有相当的强迫性。虽然在线视频广告是不少公司企业宣传的重要途径,然而并非所有人都喜欢它,根据一项调查,77.5%的网民表示在线视频广告干扰了他们上网。许多人表示看到广告后会关闭该视频,27.9%的人表示会马上关闭该网页。对此,YouTube市场主管雷德认为,公司网络视频广告时需要随时听取受众的反馈,“企业必须要听取用户的意见,要让人们实话实说。”广告主只要愿意付费,网络视频广告上传是没问题的,但广告的效果终究依赖网民的点击和信息的获取。

  如果制作的广告影片与视频网站内容没有精准的结合。广告信息不符合受众需要,点击率自然就低;目前我国网络广告的主流乃以效果计费。广告商自然从关注收视率、点击成本、保证收视点等较为表面的数据,转为注重更实际的结果导向,而目前传统媒体购买只看收视率(即使是从个人收视仅产生的广告收视率),那就无法衡量广告内容与节目内容契合的问题。网络视频广告的效果精准测评还有待提高,“我知道我的广告费浪费了一半。但是却不知道哪一半浪费了。”这是奥美创始人大卫・奥格威的名言。大师的困惑同样是广告投放者反复争论的焦点。“无论是报纸广告、电视广告,还是网络视频广告,收视率和读者群都只有一个大概的范围”。许多网络广告主都抱怨道,“很难知道到底有多少网民看?被什么网民看了?看完了没有?花这么多钱去做广告,却无法得到详细可靠的消费者报告,令人遗憾。”

  网络视频广告传播还面临其他不少难题。其中诚信是很重要的一点。显然,欺诈消费者会给企业惹来很大的麻烦。2007年12月索尼公司网络视频广告造假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专门帮助企业提升网络形象的软件公司负责人弗朗西斯认为,“企业的欺诈是一种,可能会一时得逞,但注定是无法长久的。”

  在互联网从读文、读图时代进化到视频时代后,以图文为主的内容对用户的吸引力是有限的,网络媒体的形式及内容面临突破。以视频为载体的新型网络媒体形式将渐渐将成为市场的主流。如何利用视频盈利也已经成为了一个市场的热点,尽管网络视频广告成为时下最被人看好的模式。但如何利用视频盈利。如何让更多合作伙伴获得多赢无疑是最令人关注的。如今。一种叫做“渠媒”的模式让这一困扰有了很好的解决方案。

  渠媒的概念来自于视渠时代网站利用技术的创新,在下载或在线视频被播放时,把视频本身作为一个富媒体信息传播的载

  体,而这个载体被我们称之为渠媒,它的产生拥有很好的土壤。我国网民超过1.23亿人,其中宽带及专线岁以下的网民为主体。庞大的网民基数以及较高的消费能力。使得眼球经济下的广告创新成为最热门的话题。网络视频广告模式作为一种全新的营销手段无疑是最被各界看好的。而利用这种专利技术,可以实现网络视频的互动应用,这符合网络互动的特性及网络视频发展的未来趋势。

  根据摩根士丹利报告,中国网络广告市场销售额平均每年增长在35%左右,2008年有望达到46亿元。而由于网络视频广告的兴起,这一数值将再创历史高峰。

  2006年初。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下称“视渠”)。这家公司专注于以网络视频为主体的技术、服务平台整合数位营销平台的搭建和运营。

  尽管成立只有不到二年,但视渠很快体现出了“后发制人”的强大实力。一方面迅速联合国内各大影视唱片公司、广告公司及网络联盟组织等各种资源优势。组建了国内目前最强大的以网络视频为依托的强势网络视频广告运营平台。目前,通过视渠积极的推广工作,独立用户数已超过1100万。

  视渠独特的专利技术确保了在原始没有视频广告的内容中实时插播视频广告,而且,不管用户是从何种渠道获得的影视内容,也不管是在线、下载播放,视渠的技术都保证了视频广告投放的效率、个性化和分众化,这规避了以往广告投资商因盗版影碟所造成的广告缩水现象,保证了广告宣传效果,据视渠时代创始人龚湘京先生介绍。视渠与众不同的广告模式之前,广告投资商和影音唱片公司深受盗版影碟冲击之苦,广告收益往往与其广告投入不成比例。而视渠创新性的将广告内容通过先进的视频技术插播在影片当中,给合作方及各广告投资商网站带来更多机会,让内容创造出尽可能大的价值――广告主的投放效果相比单一网站将放大数倍,为广告主带来了更直接、更聚焦、更有效的网络视频互动广告投放,这也保证了视频内容的节目制作商也在合作运营过程中赢得健康正版内容的合理投资回报。

  广告媒体计划的决定,是建立在健全的行销原理与研究以及市场状况的基础上的。它是先决定主要的目标视听众,然后设定目标或方针以期与这些视听众沟通。媒体目标可以表达在到达率(reach)、频度(frequency)、影响效果(impressions)、总视听率(gross rating points)及连续性(continuity)上。

  发展适当的媒体战略时,必须考虑到很多变数,包括市场的范围、信息的性质、消费者的购买形态、预算标准、媒体的限制、竞争战略、广告主的商品需求,以及媒体本身的基本性质等。将广告经费的效率发挥到极致,产生合理的到达率、频度,及连续性的分量,就是媒体计划的宗旨。

  与传统的四大传播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广告及近来备受垂青的户外广告相比,网络广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实施现代营销媒体战略的重要一部分。Internet是一个全新的广告媒体,速度最快效果很理想,对于广泛开展国际业务的公司更是如此。

  网络广告的传播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络把广告信息全天候(无论刮风下雨都不影响效果)、24小时不间断地传播到世界各地。目前全球网民已超过1亿,中国也超过了110万,并且这些用户群还以每年10%的速度不断发展壮大。这些网民具有较高的消费能力,是网络广告的受众,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的Internet上随时随意浏览广告信息。这些效果,传统媒体是无法达到的。

  众所周知,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户外广告等都具有强迫性,都是要千方百计吸引你的视觉和听觉,强行灌输到你的脑中。而网络广告则属于按需广告,具有报纸分类广告的性质却不需要你彻底浏览,它可让你自由查询,将你要找的资讯集中呈现给你,这样就节省了你的时间,避免无效的被动的注意力集中。

  利用传统媒体做广告,很难准确地知道有多少人接受到广告信息。以报纸为例,虽然报纸的读者是可以统计的,但是刊登在报纸上的广告有多少人阅读过却只能估计推测而不能精确统计。至于电视、广播和路牌等广告的受众人数就更难估计。而在Internet上可通过权威公正的访客流量统计系统精确统计出每个客户的广告被多少个用户看过,以及这些用户查阅的时间分布和地域分布,从而有助于客商正确评估广告效果,审定广告投放策略。

  在传统媒体上做广告发版后很难更改,即使可改动往往也须付出很大的经济代价。而在Internet上做广告能按照需要及时变更广告内容,当然包括改正错误。这样,经营决策的变化也能及时实施和推广。

  网络广告的载体基本上是多媒体、超文本格式文件,只要受众对某样产品感兴趣,仅需轻按鼠标就能进一步了解更多、更为详细、生动的信息,从而使消费者能亲身“体验”产品、服务与品牌。如能将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应用到网络广告,让顾客如身临其境般感受商品或服务,并能在网上预订、交易与结算,将大大增强网络广告的实效。

  2.在一些人气旺盛(访问率高)的热门站点(诸如知名搜索引擎、免费电子邮箱、个人主页、综合资讯娱乐服务网站等)上宣传产品信息与公司形象。如果广告主本身有主页的还可以在热门站点上做横幅广告(Banner Advertising)及作链接,当然,登录在各大搜索引擎上方便顾客搜求信息是必不可少的。

  3.在访客多的BBS(电子公告板)上广告信息,或开设专门的信区研讨解决有关问题,传播新信息等。

  4.以电子杂志等形式,定期通过电子邮件(E-mail)以极低廉的成本发送信息到目标消费者那里。

  综观上述几种形式,企业上网建立网站进行宣传无疑是效果最好,且与企业未来发展息息相关的。因而当前许多大企业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为了防止被人抢注域名而及时注册自己的域名成了现代企业的头等大事。而对企业网址的宣传则开始成为企业宣传推广的新课题,传统平面、立体广告也开始宣传企业网址,使之成为传统广告传播内容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

  1.网络广告在形态、形式上的突破,将刺激传统媒体广告产生新的创意。网络广告的实时性与直接的特点将逐渐影响在其他传统媒体上做广告的客商,也促进了在电视等媒体广告中引入新的创意。同时,现有的广告理论也可能会因此而需要作相应调整、修订。

  2.网络广告将刺激厂商对传统广告媒体的使用作重新评估。网络广告不仅回应率较高,找到目标顾客的成本也较低,而且能获得较好的顾客信息,因而可以预见越来越多的营销推广经费将从传统媒体转到网络上来。

  3.由于网络广告的效果可以准确衡量评测,这将促使厂商提高对传统媒体广告在效益与标准上的要求。

  当前我国的网络广告还正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许多困难,外部条件与内部条件都需要进一步成熟。外部条件有国际互联网络的建设(稳定性、传输速度等)需要加强;公众对互联网络的熟悉、技术掌握程度与电脑的普及程度都有待提高;公众上网所需费用还未到普遍接受的程度等等。内部条件则有网络广告的管理法规尚未完善;网络广告制作、维护公司整体素质不一、水准良莠不齐等。这些难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网络广告的迅速发展。

  1.加快信息产业的建设,降低公众上网所需资费,为公众上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制订有关网络广告的法规,引导网络广告的正常健康发展。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来,还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审查标准”、“管理办法”等补充法令,惟独至今尚未制订有关网络广告的法规。若此下去,诸如“邮件炸弹”、不良意识或恶意诋毁等内容的广告将可能影响网络广告的健康发展。

  纵观互联网媒体占领商业广告致高点的手段和方式,其所形成的显著传播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无差别推广。无论是从最初的电脑PC端门户网开始,还是手机移动端信息流的推送,以“内容为王”的无差别推广模式一直是互联网媒体创造信息优势的重头。由于网站平台软件开发的日臻完善,其碎片化推广方式让信息的编辑、上传、审核到露出,传播空间、效率变得更加高速。网站海量的内容信息,打破了传统媒体有限的空间;手机移动端网媒自媒体、视频软件的开发和运用,让信息传播无差别化更为明显。内容为王,强调高质量的原创内容,而不是转载甚至抄袭的内容,其同样要从质量和数量上来看待原创内容,尽管法律规定的“避风港条款”给网站内容给予了最大限度的宽容,但不实新闻、“水军”、旧信息以及质量低劣的信息充斥其中,虽然赚取了眼球,但仍是网络媒体的短板之一。2.“一网打尽”式销售。网络实现了让网媒与受众随时直接“沟通”的可能,商业营运和推广成为网媒生存和发展基础。比如,腾讯、新浪、搜狐等大型门户网站分区域深入各省、市地方,采取直营、合作和方式设立分站,利用覆盖优势,开展新媒体宣传和营运。随后,专业网站异军突起,如汽车网运用百度、阿拉丁等搜索引擎收集购车意向人群数据信息,为各汽车4S店建立门店,首页设置汽车门户信息推送,通过综合+专业门店的服务模式,实现线上客户与销售店的直接对接,快速掌握购买信息,达到宣传与销售的融合。如今,专业网站已覆盖房产、商超、装饰等诸多领域,新型软件的开发也层出不穷。3.落地数据的对比与运用。传统媒体在传播商业广告信息的过程中,媒介载体的作用仅以买方电话单方沟通为主要方式,相关购买信息以语言表达来传递。在以卖方市场为主的销售环境下,传统媒体具有很强的影响力、传播力,但随着商品经济的高速发展,在以买方市场为主导的环境中,商家更看中的是销售直观效果和客户信息的有效掌握,才能在竞争中占领更大的份额。当前,网络媒体无差别推广手段已日益成熟,在市场竞争和淘汰中,运用“线上+线下”运营提升浏览、阅读数据和数字已被大众普遍接受,随着国家对互联网宣传的管理更加严格和规范,抢夺受众眼球停留时间成为网络媒体之间竞争的主要方向,如抖音、一直播等视频软件的成功运用成为了大众新宠。

  报纸媒体的经营特别是商业广告在经历新媒体瞬息变化中也深刻感受到了冲击和阵痛。对待媒体形势的变化,传统媒体经营者大致存在四种心理和态度:1.区分对待。大多数人起初认为传统媒体在新闻宣传和广告经营等方面具有深厚的根基,新媒体的传播在网络不太发达的现实情况下不会形成气候,两者是不同的媒体传播方式和手段,等到大众阅读习惯已发生变化时,才感觉到商业广告的传统传播方式已固步自封;2.客户群迷失感。传统媒体分明细专业开发广告市场,如房地产、汽车、金融、商业等类别,用专业的媒介传播手段进行商业性推广,对于形象宣传和快速传播容易形成“集中轰炸”效应,很多商家很看重的也是这一优势特点。而网络媒体特别是移动端平台已形成了人群随时阅读便利,信息的无缝推送,使得专业性差别更为集中、对比效应突出,虽无“轰炸”效应的优势,但与客户购买落地链接,却能潜移默化地形成长期、持久的广告效应,客户易形成依赖性购买习惯,商家直观获得市场数据和交易,这就使得传统媒体间接媒介作用出现断层,使报媒人感觉报纸商业广告的客户群需求不再专业明细和持久,出现迷失感。3.本领恐慌。网络媒体具有很高的互联网科学技术含量,伴随计算机硬件、软件和互联网网络综合技术发展而产生,传统媒体在未深入了解和熟悉新媒体时,很容易产生本领恐慌,甚至有“狼来了”的畏惧之感。等到诸多新媒体形式百花齐放进入市场时,传统媒体要做到与新媒体齐头赛跑,在商业广告宣传领域同样体味到无力之感;4.盲目应对。上新媒体项目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有时刚刚上马调试运行没几年又被新的形式所替代,广告推广才有起色又出现新的技术手段而落伍。在没有掌握新媒体发展趋势和规律,以及弄明白互联网核心技术运用之前,盲目地应对和迷信往往造成被动而得不偿失。

  报纸经营是宣传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报社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基础。其中报纸广告经营是重中之重,在融媒体新形势下,更应探索新的商业广告全媒体融合形式,让报纸广告依托全媒体做到优势互补,使报纸与服务对象之间媒介宣传关系的有效融合,能够形成较为持久的商业广告市场影响力。针对以上对互联网新媒体的分析,结合报媒工作实践,管中窥豹,谈谈几点浅显的体会和认识:1.做到政治意识融。党报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担负着忠实履行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不断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其中就要求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党报的政治性、权威性是媒体宣传最大的优势所在,近几年,地方报媒坚持导向为魂、移动为先、内容为王、创新为要,打造了多种形式新媒体产品,努力建立融合传播矩阵,加快融合步伐,在新闻宣传等方面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效,也为报纸经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空间。因此,报纸经营工作者首先要做到心融、脑融,将政治意识放在首位,服从报社新闻工作的统一安排,加强学习提升新闻写作文字功底,为报社发展提供未来决策的参考和可持续保障。其次,要树立法律意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做好广告宣传工作,严格把关不出差错,提升报纸媒体的传播力和公信力。同时,报纸经营内部尽量减少区分意识,如果把报纸和新媒体人为地隔裂开,出现内部激烈竞争,会导致专业市场广告经营断层。2.做到全媒体手段融。近几年,较多商业广告客户改变了宣传战略,报纸投放前期形象,后期投放网媒带网销,这样会出现报纸广告昙花一现、报社新媒体后期商业推广跟不上的局面,导致商业广告出现瓶颈难以为续。从形式上看,新媒体商业广告主要靠线上销售信息的与收集占领市场,由于可操作性强、同质媒体相互竞争强导致信息重复、可转化率低,成为网络推广的制肘。因此,报纸媒体尤其是党报的政治占位与内容可信度,仍是网络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目前随着传统媒体在实践中已较为熟悉并掌握了网络媒体的操作规律,但有效的广告形式并不明朗。而网络媒体“媒介+销售”模式的深入推广,在很多商业领域逐渐出现同质饱和,重复、繁琐、非有效转化信息大幅提高了商家的人力、财力等经营成本,在没有有效舆论导向的状况下,纯商业推广容易使商家产生区域商品畅销假象,导致恶意竞争、不公平竞争或欺诈客户等情况出现。所以,我以为,报纸经营针对专业商业市场广告可逐步探索运用全媒体的手段融合,尝试引进合作、专业市场网媒的区域经营权,同时与报社全媒体联动,既可取长补短,发挥专业人力优势,也能够提高商业广告的推广能力,让报纸商业市场经营人员拥有更有力的用武之地。3.团队联动融。全媒体商业市场广告经营工作人员所联系和维护的对象在区域内相对固定,报社集团内部降低区分程度,充分利用报社商业专业市场仍有大量客户联络资源和基础,做到团队联动融合,整体对外策划,新媒体技术和宣传共享,借助专业市场“媒介+销售”一体推广平台,边掌握操作技术边加强宣传推广,从报纸走向“线上+线下”,整合全媒体融合型商业市场经营团队,让报纸商业广告焕发新的生机。4.活动推动融。无论在政务宣传还是商业市场领域,每年都会组织特色活动、专场展会等,过去选择纸媒宣传造势,现在更多选择网络媒体线上、线下合作进行全流程推广,报纸商业广告只占较少比例。如果报媒在前期联络信息时,能够提前介入,将活动与全媒体宣传组合,将活动流程准备、媒体宣传和展会布置分开策划,也是一条探索商业推广联动建立持久客户群关系的有效方式。比如,2018年笔者在与保利地产宜昌项目公司宣传联络时,对方提出联合举办一场公益性兵器科普展览,限于场地和时间较紧,而且也没有承接过类似活动,难度可想而知。于是,我将前期文案策划、人员招募等都纳入活动宣传中,将宣传与展会布置分开剥离核算,借助报社全媒体优势进行活动的推广,10万元的活动合作费用全部融合于全媒体宣传及活动组织策划中,既避免了活动中繁琐的布设环节,又发挥了报媒的群体宣传力量。

  [论文摘要]文章从分析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的重要性出发,探讨了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网络广告虚假宣传,有奖网络广告不正当促销行为,网络广告非法网页链接,网络环境下域名争议中的不正当竞争,网络环境下以框传输技术进行的不正当竞争,网络环境下以埋字串技术进行的不正当竞争。在此基础上重点探讨了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及其完善思路: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宗旨的有效完善;对于网络广告主体规制的有效完善;增加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对于不正当竞争有关法律条款的有效完善。最后得出:在以后的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管理中,不单要把握其表现形式,更要有效的利用法律来进行规范,通过加大对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规制力度,来完善对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管理,从而还经营者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进行交流和各项活动。这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在这样的环境下,网络广告也就应运而生了。所谓网络广告就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在互联网上的各种经营性广告。网络广告不同于平面媒体广告,有其非常多的独特特点,如:独特的表现性,可链接性,快速的传播性,客户广泛性等等。由于这些特点,网络广告带来了更多的信息,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随着网络广告的不断增多,人们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

  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出现,严重的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影响了经营者的利益。为此,研究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问题,对于改善网络广告的规范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从分析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的重要性出发,探讨了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在此基础上重点探讨了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及其完善思路。最后得出:在以后的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管理中,不单要把握其表现形式,更要有效地利用法律来进行规范,通过加大对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规制力度,来完善对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管理,从而还经营者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目前,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网络广告不断的出现,随着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形式,主要包括:网络广告虚假宣传,有奖网络广告不正当促销行为,网络广告非法网页链接,网络环境下域名争议中的不正当竞争,网络环境下以框传输技术进行的不正当竞争,网络环境下以埋字串技术进行的不正当竞争。

  众所周知,虚拟宣传是传统广告中最为经常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广告中,这种虚拟宣传依旧是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具体体现是,在网络广告中,采用较多的含糊词来迷惑消费者,从而达到虚假宣传,引起消费者注意的目的。在这种虚假宣传中,同类产品的消费者自然就会受到不良的影响。

  所谓有奖网络广告不正当促销行为是指的一些网络公司,通过提供奖品来吸引顾客的注意,从而达到推销的产品的目的。该行为是通过对相关产品的有奖推销,来带动其他产品的销售,达到不正当竞争的后果。这种不正当行为在电子商务类网站和综合性网站上不断的出现。例如:我们在网页上经常会看到“点击该处,可获大奖”的对话框。用户受到大奖的诱惑而点击,这样经营者不但推销了广告,也通过点击率来赚取了广告费。这完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非法网页链接就是通过超级链接技术让用户在主页中直接链接到其他网页,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影响他人网站的广告浏览者人数和广告收入,该行为直接造成了不正当的竞争。比如我们在浏览需要的网页时,会被链接跳出其他的网页,比如游戏网页等。通过这样的方式让用户进入该网页,不但影响了其他网页的浏览者数量,还增加了自己经营网页的阅读者人数。

  域名争议就是指的域名权属争议问题,恶意注册和善意注册是其两种不同的类型。所谓的善意注册,也可以叫做狭义域名权属争议,就是指的相关的企业对自己的各种信息,比如商标,名称等等,没有及时的注册,而与他们相关的名称被他人以相同或类似的名称先登记,在这种情况下,争议就会发生。这就是所说的网络环境下的域名争议问题。

  以框传输技术进行的不正当竞争问题是一种特殊的超级链接不正当竞争形式。在此技术下,在屏幕上的视框为该网站的广告等商业信息,在某一视框内或区间内则呈现其他网站的信息。由此可见,该方式就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行为人所埋设的字串往往是某些著名商标、商号,或者是与这些著名商业标志相近似的符号。所以,该行为被视为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

  通过对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的研究,发现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能有效地解决各类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此,我们必须有效的完善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本文首先分析了现行的法律存在的不足,接着重点探讨了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法律完善思路。

  目前对于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问题的相关法律存在的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规范竞争行为进行了有效的规定,但对于新生技术保护却没有更多的规定;第二,缺乏对网络广告主题的确定问题的规定,也缺乏对虚假广告和关键词广告的法律责任问题的有效规定;第三,现行法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不能有效满足各类出现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法律完善思路可以从以下四点进行: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宗旨的有效完善;对于网络广告主体规制的有效完善;增加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对于不正当竞争有关法律条款的有效完善。

  在以规范竞争行为,维护竞争秩序为主的情况下,确立不阻碍新技术发展的原则。基于此立法宗旨,对于与网络新型技术有关的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建议做出严格性的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凡是在网上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广告主都可以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当事人,其利用网络广告从事不正当竞争的活动都应受到法律的规制。

  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列举的部分涉及广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扩大解释,使其适用于网络广告的领域。

  对于以上新增加的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应相应地规定具体的法律责任条款。同时增强“一般条款”的效力以扩大适用范围,保持法律的稳定性。

  认真贯彻党的十会议精神,坚持强化广告监管与促进广告业发展并重,以净化网络广告市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完善广告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创新监管方式,对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蔓延势头,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期间要集中清理检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广告及信息,对其他领域发现的严重非法网络广告及信息一并予以整治。要对辖区内互联网站,特别是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含有下列虚假违法内容的广告及信息进行重点整治:

  (一)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

  (二)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率,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

  (三)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

  (四)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或者核准,非法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广告的;

  (六)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药品信息服务的,或者伪造、假冒他人名义开办医疗保健、药品信息服务网站虚假信息或销售假劣药品的;

  成立市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整治领导小组以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并增加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络电信管理的有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商广科,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专项行动,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职责分工,组织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宣传部署阶段(4月25日--4月30日)。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网站情况,有针对性地部署落实整治任务;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整治行动工作,曝光互联网的虚假违法广告及信息,运用各种形式营造舆论声势。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日--5月15日)。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向网站开办者、网络广告经营者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各类网站自查清理的广告及信息,认真审查链接网站的主体资格及网页上的广告和信息内容,不得为未经许可或备案的网站以及不具有互联网医疗保健、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网站提供链接服务,不得为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含有虚假信息的网站(网页)提供链接服务;网络广告经营者不得为非法网站投放广告、提供广告服务。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6日--8月15日)实施集中整治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网站自查整改后仍存在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的问题进行治理,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严厉惩治违法责任主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

  (四)督查评估阶段(8月15日--8月31日)。领导小组将对本地区、本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精心组织实施。市工商局商广科要发挥牵头职责,市场科(网监)、经检大队、各工商所经检中队要积极参与,联合开展整治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整治合力。市工商局应积极与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电、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与经济化委员会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强化联合治理的威慑作用和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监管执法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地区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的案件移交、立案等工作机制,严惩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喜乐公司是一家销售节庆用品的公司,今年春节前夕,该公司与正梭公司签订了一份网络推广合同,约定由其付款并上传网站信息后,由正梭公司在其搜索引擎中为其提升排名。

  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正梭公司直至春节后才在搜索引擎中将喜乐公司的排名提前。喜乐公司认为,正梭公司的行为使其错失了春节销售旺季,故诉至法院索赔。

  海淀法院汤民华法官说,由于双方没有约定履行合同的具体时间,因此不能证明正梭公司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的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是网络推广合同的关键条款,尤其是具有季节性的经营项目,商家在签订网络推广合同时应对具体时间予以明确。

  2010年5月,施正公司与海凡公司签订网络服务合同,施正公司委托海凡公司实施其产品的网络广告推广计划,并约定以点击量作为支付广告费用的条件。

  事后,施正公司以有效访问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为由拒付广告费,双方发生纠纷,海凡公司诉至法院。

  汤民华法官说,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条件为“点击量”,却并没有说明是“有效访问量”,因此,施正公司应按“点击量”付款。

  提醒商家在签订网络推广合同时,应明确付款条件,比如说明以“有效访问量”作为付款条件,避免因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

  2009年3月,康达搬家公司与凌创公司签订了网络推广服务合同,约定由凌创公司在网站上为其宣传,以提高知名度。

  但凌创公司却在不为大众知晓的网站上进行宣传,且康达公司的知名度也并未因此而提高。康达公司由此拒付推广费,双方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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